欢迎访问陕西中医药大学 公共卫生学院网站!今天是
实施精准资助打赢脱贫攻坚战
来源:公共卫生学院 作者:公共卫生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8-01-05 08:41:44
A A A

 

一、“建档立卡”政策解读

(一)国家和省上关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政策。对2016年及以后年度脱贫和未脱贫、且截至2017年10月31日在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财﹝2016﹞29号)和《关于切实做好2017学年度全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2017﹞404号)中明确的标准和范围,对其实施精准资助政策。
对在我校本科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其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8000元部分,由学校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陕西籍学生,均可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最高限额每人每学年8000元以内的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做好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审核补录宣传工作。对2017年10月31日以后省扶贫办新增和通过学籍系统新完成学籍注册的建档立卡家庭(包括尚未脱贫和2016年以后已脱贫且在脱贫攻坚期内)的学生,学校将通过“陕西省教育脱贫精准资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补录,确保符合教育厅、省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2017学年度全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2017﹞404号)文件要求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100%享受到国家和省上应有的资助政策和资助标准,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人、不少一项,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三)做好2014、2015年已脱贫家庭教育助学政策的宣传。对2014、2015年已脱贫家庭学生,经本人申请、按照当地教育部门的认定标准、范围和程序,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按2014、2015年标准予以资助。并应当与城乡低保户子女、财政特殊供养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因灾因病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享受国家资助政策,不享受优先资助和按最高标准资助的特别权利。对贫困家庭同一学生不得重复资助,资助资金也不追溯、不补发。
二、学院开展的相关工作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学院工作的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总支书记为组长,院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学院党政秘书和学生辅导员为成员的“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安排此项工作。召开全院教职工会议,传达国家及学校精准扶贫工作精神,切实发挥教师“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家访工作优势,使广大教师发挥聪明才智,帮扶贫困学生学习生活,关怀学生心智情感,教育学生知恩感恩,激发学生成长成才。针于我院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结合我院现有教师总数和学生专业特色,构建全体教师与贫困学生之间“一对一”“一对多”互助模式,保证全体教师与贫困学生实现双向全覆盖,达到互相帮助,相互锻炼,共同进步,共同提升的目标。

工作记录本

给贫困学生的一封信











翻译 搜索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