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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学院学生会公共卫生系学生分会章程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5-09-14 08: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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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公共卫生系学生分会章程

 

 

一、公共卫生系学生分会是在公共卫生系党总支领导下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广大同学利益的忠实代表,是连接老师和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由公共卫生系团总支直接指导开展工作。

二、公共卫生系学生分会的宗旨是:“服务广大同学  演绎精彩大学生活”。

三、公共卫生系学生分会的口号是:“团结  务实  继承  创新”

 

第一章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会员的基本要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会员的基本条件:凡是具有陕西中医学院公共卫生系学籍的学生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3、会员在学生会内部有充分的发言权和参与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会员有为学生会无私奉献的义务,遵守学生会章程,维护学生会声誉,在大是大非面前有以大局为重的义务。

5、所有学生会成员任职期间均为本会会员,任职期满的会员不再享有以上权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主席团:

学生分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核心,采取主席负责制,制定学生会的工作制度,确定工作思路和方向。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至两名,秘书长一名,接受团总支指导并向其负责。

1、主席的权力和义务:

学生分会主席对学生分会整体负全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对外代表公共卫生系学生分会。对内有人事权,包括人员的分配、调度和任免;财务权,包括经费的开支和报销。

2、副主席的权力和义务:

学生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对学生会负全责。在主席不能正常工作期间代表学生会,与学生会主席具有同等的权力和义务。

3、秘书长的权力和义务:

学生分会秘书长对学生会所有账目负全责,对会议的出勤,活动的出勤等量化考核负全责,为奖优评差提供第一手资料,协同主席履行奖惩和人员的任免。

二、  部:

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宣传部、生活部、实践部、文艺部、体育安保部、女生部等八个部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两名,干事四至六名。

1、部长的权力和义务:

部长是学生会的骨干力量,上对主席团负责并服从领导,下对干事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有独立或联合开展活动的权力和义务,经主席团授权,可代表学生会对外工作。

2、副部长的权力和义务:

副部长协助部长对本部工作负全责,在部长不能正常工作期间具有与部长同等的权力和义务。

3、干事的权利和义务:

干事是学生会的生力军,是学生会的接班人,有对部长服从的义务,有对工作负责的义务,有对本部工作和学生会工作提出见解、看法的权利,经部长批准有独立或联合开展活动的权利。

三、学生班级:

各学生班是学生会的集体会员,是学生会的力量源泉,支持并监督学生会工作。

 

第三章  换届选举

学生会采取聘任制,每年换届一次,产生新一届干事、部长及主席团,正常履行招新、晋升和期满退出程序。以下情况除外:

一、学生会正副主席及秘书长任职期间出现严重工作错误,造成不良影响,同学反映极差,经核实后将予以解聘,相应聘书收回。

二、各部正副部长任职期间不服从领导,我行我素,集体观念差,拉帮结派,对工作敷衍了事,有败坏学生会声誉的行为,经核实将予以解聘,相应聘书收回。

三、各部干事在工作中不服从部长指派,擅作主张,自以为是,工作不积极认真,无故不参加会议、活动等经核实将予以开除。

四、各集体会员的学生班班长搞个人主义,班级同学反映极差,有意抵触学生会工作的,将建议其所在班重选。

五、所有会员中有出现因个人原因影响学生会整体形象的将予以劝退。

 

第四章  经费管理

学生会经费是学生会活动的经济基础,必须专款专用,不得转借、私扣、挪作他用。

1、经费的预算和申请:

学生会各部在办活动之初,首先进行经费预算,向主席团递交报告,经审批后可通过联系赞助商或预垫资方式开展。

2、报销程序:活动结束后,各负责人凭票据实报实销,经由学生会主席签字盖章后方可报销,并由秘书长记录入账。

3、各项账务都要经过经费预算申请、批复意见、购物票据、主席签章、秘书处备案等程序。

4、未按程序办理的账务属无效,不在学生会经费开支之列。

 

第五章  量化考核

量化考核是对学生会整体、各部及个人客观公正评价的真凭实据,有利于建立良好的竞争机制,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由秘书处负全责,对集体和个人从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学习成绩、同学评议等多方面进行考核记录,作为奖惩的依据。

 

 

1、此章程的制定旨在规范我系学生分会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遵守,遵照执行。

2、此章程自2005910日至20051230日为试行阶段,未尽事宜待后完善。

3、此章程各条款的解释权归公共卫生系学生分会。

4、此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共卫生系学生分会

200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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