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全称:烟火魔术社,属兴趣爱好类学生社团,凡本社团社员遵守此协会章程。
第二条 社团宗旨:为社团成员提供交流和施展才华的舞台。
第三条 社团的目的是为学校在校内外提供各种形式的魔术演出。
第四条 本章程各条例须遵守陕西中医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二章 社团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第一条 社团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团社员组成,其职能是:
1.制订修改社团章程制度;
2.决定社团发展方向,制定近期和长期计划;
3.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二条 社员代表大会须由社长主持,且有60%以上正式社员参与方能举行(如有请假或者弃权者,应为剩余社员的60%),其决议须有50%以上参与大会社员同意方能生效。
第三章 职能部门
第一条 各部门职能
1.社长:统筹全局。领导全体成员开展工作,对外代表本社团与学校沟通,与副社长及各部长联系,重大事宜具有决策权。
2.副社长:对社员提供魔术手法、技术教学,以及魔术表演节目的研发、排练和一切有关魔术技法方面的工作。负责主持社团的全盘工作,研究决定社团建设、改革、发展以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大问题,负责社团内部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各部工作开展情况。
3.魔术顾问:配合社长及副社长对社员提供魔术手法、技术教学,以及魔术表演节目的研发、排练和一切有关魔术技法方面的工作。
4.外联部:代表社团与校方及其他兄弟社团进行沟通,树立并维护社团良好形象。也负责联系各种商演以及赞助、申请演出场地、与学校各部门以及社联学生会等组织沟通。
5.宣传部:组织本社团的大型活动,并负责舞台,灯光,配音,网络媒体平台的推广以及对外的宣传。
6.秘书部:负责纳新及人员日常考核管理,社员档案的保管、活动策划。
7.财务部:负责社团钱财的管理,道具的采购,管理社团的专业道具。
第四章 社员
第一条 加入社团的条件
1.具有本学院学籍,支持并遵守本社团的章程及魔术师守则,并愿意履行社团规定的社员权利和义务;
2.社员须有加入本社团的意愿,并有良好的品德(包括职业道德),统一交纳人民币50元会费。会费为一学期一次。
第二条 社员申请加入程序:
1.申请人在社团的秘书部办理登记申请手续;
2.申请人应该详细填写注册信息,包括姓名,系别班级,联系电话等个人资料;
3.申请人应参与面试,内容包括:制作道具的动手能力,舞台上的表演能力,魔术上的学习能力,刻苦训练手上功夫的毅力。
第三条 社员的权利:
1.社员拥有对社团提出建议,意见,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2.社员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社员拥有对社团非正式活动不参加的权利;
4.社员享受社团的技术支持;
5.社员享受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四条 社员的义务:
1.执行社团决议,遵守本章程;
2.老社员有热心帮助新社员的义务;
3.社员有监督,发展社团的义务,即提出社团错误的责任;
4.对社团社员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其他社员有检举揭发的义务;
5.保守其他社员个人资料的义务;
6.积极参与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尤其是正式活动;
7.不准利用在社团中共享的技术进行不正当的活动;
8.社员不得参与影响社团形象的活动;
9.不得对社团的声誉产生较坏的影响;
10.执行社团条款,履行社团章程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不得拖欠社费。
第五章 社团规定
第一条 职业道德(魔术师守则)
1.要尊重同道;
2.要认真练习;
3.未熟练前不做表演;
4.无代价教授魔术;
5.永不公开魔术的秘密;
6.不要在表演前说出魔术效果;
7.相同魔术在同一观众面前不做重复表演;
8.要以正途发展魔术。
注:对以上职业道德中第5、8条违反者,发现且屡教不改,施以清出社团的处罚。
第六章 活动形式
第一条 本社团主要活动形式
1.发掘有潜质的爱好者,并经申请加入程序吸纳入团;
2.定期进行教学;
3.随时捕捉灵感,构想新节目的表演方法,提出想法,供全体讨论;
4.为学校艺术团出场及各种形式的魔术演出。
*定期组织团内讲座(社团人数15人以上),邀请魔术师传授魔术表演技巧。
第七章 财务与活动经费
第一条 不得侵占私分社团财产。
第二条 社团经费以会费为主,以及适当的小额自筹。
第八章 附则
第三条 社团大会上有超过75%的社员同意解散时,由社团向学生社团部提出解散申请,以陕西中医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执行强制注销。
第四条 社团出现违反陕西中医学院社团管理情况,且情节严重当处强制注销者,以陕西中医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执行强制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