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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学院“众一”心理协会章程
来源:公共卫生系 作者:公共卫生系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10-28 12: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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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
    “众一”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协会
    第二条 社团性质
    本社团是陕西中医学院公共卫生系党总支领导下的学生组织,由陕西中医学院在校生自愿结成,以学术交流和发扬心理学为主。
    第三条 社团宗旨及目标
    1.本社团遵守法律、法规和校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接受学校的领导与管理,服务学生。
    3.坚持“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理念,创建服务于心理学爱好者的学术经验交流平台。
    第四条  “众一”心理协会隶属于陕西中医学院公共卫生系,接受陕西中医学院党委以及公共卫生系党总支的指导。
第二章 有关活动及范围
    第五条 社团活动范围
    1.定期举办心理放松训练;
    2.大学生心理问题咨询;
    3.举办心理学书籍读书交流会;
    4.内部举办以及接受各班或各社团邀请做团训。
    5.观看心理学电影;
    6.在重要节日举办相关活动;
    7.不定期进行户外体验;
    8.协助5.25心理工作;
    9.每年10.10等有关心理健康日举办活动;
    10.主办每年的大型“万人晨读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陕西中医学院正式学籍;
    2.承认本社团章程;
    3.对心理学有浓厚的兴趣及高度热情;
    4.对待工作认真严谨;
    5.具有良好的品格。
    第七条 会员入会程序
    1.提出入会申请;
    2.接受主席及各部长面试并进一步审核;
    3.通过主席及各部长一致商讨决定即为本协会正式会员。
    第八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1.社团内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社团活动;
    3.获得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4.对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社团决议;
    2.维护社团的合法权益;
    3.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听从上级安排。
    第十条 会员退会
    1.会员退会应向其部长递交书面申请,部长批准交给主席,主席批准后正式退会。
    2.会清退会费的依据:
  (1)若该会员在会期间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表现良好,则退其会费;
  (2)若该会员在会期间不参加社团活动,表现不积极且有过违反会规的一律不予清退。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管理和负责人的条件、产生和罢免
    第十二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3.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负责。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每届一次,有特殊情况时也可临时召开。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
    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2.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3.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命;
    6.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组织管理人员职责
    1.主席职权:
  (1)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2)检查会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总指挥总领导本社团。
   2.副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各部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监督审查各部工作情况;
  (3)领导和安排各类活动;
  (4)协助主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八条 负责人的罢免
    1.与会员相处不融洽,并有矛盾,影响社团和睦的;
    2.玩忽职守,对社团事务漠不关心,对社团活动不积极;
    3.在社团活动中出现重大失误、失职,给社团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九条 社团经费来源
    1.会费;
    2.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3.一定程度和范围内由陕西中医学院公共卫生系给予资助;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财务由秘书部设专门管理的人员进行管理,负责记录各种收入和支出。换届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陕西中医学院规定的财务公布年度财务情况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和社联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社团纪律
    第二十六条 会员必须严格遵守社团纪律
    1.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为社团建言献策。
    2.听从相关负责人的安排。
    3.每次开会或活动必须按时到,若有事则必须提前请假,无故不到的由秘书部负责记录,按相应制度处理。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必须由本社团十名以上联名提出,并当报社团联合会审核。
    第二十八条 通过审核的章程必须向全体成员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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